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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概况
时间:2014-10-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内设办公室、政治处、案件管理办公室、反贪污贿赂局(内设综合科、侦查一科、侦查二科)、反渎职侵权局、公诉科、未检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技术科、侦查监督科、法警队。机关驻栾城区裕泰路。

  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坚持抓业务保稳定不动摇,抓创新促和谐不动摇,抓队伍提素质不动摇,努力打造学习型、职业型、服务型机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全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是: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工作方针,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任务;依法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和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侦查;对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进行侦查;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进行监督;对决定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刑事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判决和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对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施监督;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进行职务犯罪预防的法制宣传,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职务犯罪预防对策;对全院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人员编制、机构设置、任免、教育、培训、纪检、监察、宣传等开展工作。

检察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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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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