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近日,栾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苗某某涉嫌盗窃一案,由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力志出庭支持公诉,栾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孟正军担任审判长。
2023年9月,被告人苗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在栾城区某超市进行盗窃,对该超市造成经济损失。本院认为,被告人上述行为违反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人王力志宣读了起诉书,进行了举证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就案情和法理、被告人触犯的法律及应负的法律责任、量刑建议等发表了公诉意见。
最终,被告人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当庭认罪悔罪。法院全面采纳了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苗某某犯盗窃罪的事实以及量刑建议,并当庭进行宣判。
法检“两长”出庭依法履职,彰显了司法机关打击刑事犯罪、守护社会和谐安定的信心和决心。检察长带头出庭支持公诉,是落实司法责任制、落实院领导一线带头办案的重要体现,是提升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的有力举措。下一步,我院将持续强化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发挥“头雁效应”,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