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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020
时间:2021-01-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栾城区人民检察院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在区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栾城区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石家庄市法治建设考核实施办法》及省、市、区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理念,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检察监督职能,有效动员和组织全体检察人员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为全面推进法治石家庄进程,加快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贡献检察力量。现将我院2020年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依法执政情况

院党组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以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分管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县(市、区)法治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含派出机构)》《市直部门法治建设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分解工作职责,充分发挥组织、指导、协调、检查、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完善依法行政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院党组坚持把调查研究、征求意见、专业评估、合法合规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作为重大事项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对党组建设、重大决策、人事任免、资金支出等事项进行集体研究、民主决策。注重领导班子决策前学法、讨论中用法、决策意见合法,保证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有效、统一落实。落实《党政领导干部支持政法机关独立公正办案规定》,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过问案件登记制度。按照依规治党要求,推进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报备、学习宣传、实施执行等各项工作。进一步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全面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二是着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履职服务中宣传,在监督管理中普法,坚持贴近实际,并结合检察业务,突出普法重点对象,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宣传方面,今年以来开展各项专题普法宣传活动20余次,其中涉及宪法、《民法典》、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疫情防控、知识产权保护等多项内容。通过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讲法治、重道德的良好环境,引导全体公民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教育培训方面,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将《宪法》、《民法典》列为重点学习内容,民法典出台后及时为干警购置单行本以及《民法典》和《九民纪要》的相关解读书籍。同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并积极组织干警收看相关学习讲座。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依法防控、依法治理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疫情期间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院工作要求,在特殊时期坚决做到办案防控两不误,坚持检察工作不等、不靠、不拖的工作作风,在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工作方法,运用科技手段保障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建立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提前介入两起涉疫情诈骗口罩和体温枪事件;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我区医疗废弃物(废弃口罩、手套等)回收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期间环境卫生和安全;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院党组对检察机关如何助力辖区企业在疫情期间有序复工复产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第二检察部工作人员深入企业走访,了解企业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困难,为企业发展过程中的司法诉求主动提供检察服务。

四是通过公正司法彰显核心价值观。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办案;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活动坚持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司法环节得到充分彰显。

(二)围绕主责主业,扎实推进检察业务情况

立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促进司法公正,推动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

一是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完善证据审查认定、办案责任追究等机制,实行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加强对刑事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犯罪案件132件,各类犯罪嫌疑人181人,不批准逮捕11件31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55341人,起诉200239人,受理监察委移送审查起诉22人,起诉11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18件20人,存疑不起诉1件1人。依法监督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99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2件2人,纠正遗漏同案犯1人。纠正侦察和审判违法情形26件。积极开展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线索摸排及侦查工作,已办结上级院交办案件1件,正在办理1件。

二是努力做强民事检察。积极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全面夯实民法典在检察实践中的运用和实施。全年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3件。办理当事人申请执行监督案件18件,向法院提出建议19件,均被采纳并执行完毕。办理支持起诉案件19件。协助市检察院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9件。办理的周某某与崔某某共有物分割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听证会,系在全市民事检察系统中率先召开民事审判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努力做实行政检察。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等监督方式,以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化解行政争议为重点,全面履行行政诉讼监督职能,全年共办理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13件,向区法院提出检察建议13件。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与区法院积极沟通,参与行政案件诉前调解4件,成功化解行政争议1件,做到案结事了政和。

四是努力做好公益诉讼。紧紧围绕污染防治、疫情防控、消防安全等关乎公益的重点领域,积极运用“手机随手拍”举报平台、无人机等科技手段,深入开展固体废弃物专项清理、保护环境资源、保护英雄烈士名誉权等专项活动,立案非法占地案件3件。开展辖区直饮水卫生安全监督活动,立案8件。全年共受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80件,发出检察建议80份,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件,受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件,立案2件。超额完成市院下达的70件公益诉讼办案任务。对办理的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公益诉讼案、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召开听证会,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五是社会综合治理情况。严格控申值班值守制度,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轮流接访。坚持控申部门负责人每案接访制,确保受理的每一个信访事项能及时准确的移送相关部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好重点时段和重大节假日期间信访接待工作,开展涉检涉法突出问题和社会不稳定因素排查。借助各类法制宣传活动,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倾听群众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区检察院共接收控告申诉来信来访25件,受理审查18件,办结答复17件。

(三)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

一是继续深化人员分类管理。稳步推进监察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和绩效考核体系,推进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员额动态管理,完成2入额遴选工作,推进员额检察官择优选升工作,完成选升四级高级检察官2人。根据上级要求,完成现有聘用制书记员相关招录工作,已招录书记员4人

二是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提升办案质效。坚持把案件质量作为检察办案的生命线,坚决执行以“案-件比”为核心的评价指标体系,全年“案-件比”1.19。深化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205件,242人,适用率94.2%;提出量刑建议228人,采纳220人。

三是深化检务公开。积极开展“检察官走进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常态化联络,主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召开视察调研、观摩听证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10余次,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全年公布重要案件信息55条。

二、存在的问题

开展法治建设工作以来,我院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我们也能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治建设专业力量与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仍显薄弱,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能力有待加强,如何在公正司法的前提下创新检察管理,仍需不断探索三是法治宣传活动还需进一步深入基层;四是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持续履行工作牵头职责和法律监督职能为栾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要继续发挥检察职能,营造经济社会发展良好环境。要进一步加强两法衔接工作,积极促进依法行政,营造良好的政务法治环境。准确打击各类经济犯罪,营造良好的市场法治环境。充分履行监督职能,创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立足诉讼监督,不断优化执法司法环境。

二是要深化司法改革,在推进改革任务中激发检察活力。加强司法程序规范,保障司法公平,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决防止冤假错案,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三是要创新宣传载体,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引导作用。积极运用微博、微信、官网等新媒体手段构建多元宣传格局,让公众了解法治建设内涵,熟悉国家法律。注重法律宣传资料的制作,提升宣传效果,深度挖掘各类案例,通过典型案例发布、插图宣传画册等方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要重视街头普法宣传,让街头普法定期化、常态化,切实提升普法效果。

2021年我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效监督下,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为推动依法治工作,建设现代化新区、美丽栾城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栾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0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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