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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检动态】七旬老汉违法种罂粟 上门听证彰显司法温情
时间:2022-09-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秋天到了,有些特殊的植物也悄悄“露头”,一旦落入坏人之手将会变成可怕的毒品。这些植物就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主要有罂粟、大麻古柯、恰特草等,有不少人因不熟悉毒品原植物的外形特征,误将其当作蔬菜进行种植,从而涉嫌违法犯罪。
近日,栾城区人民检察院就受理一起“七旬老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为使该案社会效果、法治效果达到统一,2022年9月13日,检察官走入乡村,在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并对参会人员及村民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在严查的背后补上一堂法治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毒品原植物辨别能力。
案情回顾:
郭靖(化名)今年71岁,某日外出遛弯时发现一植物颜色鲜艳好看,颇为好奇,遂开挖几株种在自家院内,后经人告知其为“大烟壳”,炖肉时可增香提鲜,于是郭靖先后两年种植此类植物711株。后在公安机关巡查时发现,此植物为罂粟。公安机关将郭靖所种罂粟全部铲除,郭靖本人也因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履职:
案件移送至栾城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依法讯问了郭靖,其如实供述明知是罂粟种子而种植,仅是为了食用,但因自己法律意识淡薄,没有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自愿认罪认罚。经审查查明,犯罪嫌疑人郭靖之前并无违法犯罪记录、具有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为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我院依法对郭靖拟作不起诉处理,并专门到其所在村村委会,组织召开听证会。
此次听证会邀请了三名人大代表作为听证员,还邀请了乡镇政法书记、司法机关代表和村委会代表参与听证会。
听证过程:
会上,村委会代表介绍了郭靖平时的表现情况,表明郭靖这几年为人表现良好,从没有违法犯罪行为,与村民相处融洽。听证员和司法机关代表对检察机关拟不起诉决定均表示认可。
但不起诉不等于不处罚,为切实抓好刑事诉讼法第177条“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规定的落实,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责,我院依法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意见,建议对犯罪嫌疑人作出行政处罚。
法治宣传:
听证会后,承办检察官对在场人员以案释法,开展了法治宣传教育:“我国对罂粟种植有严格的法律规定,除药用、科研和科普教育外,其他单位和个人无论出于何种目的,一律禁止种植。所以在现实生活中,大家一定要走出对罂粟种植的三个认知误区:一是认为量少种植不犯法;二是认为为了给人、给牲畜‘治病’不违法;三是认为用于观赏不违法。希望大家引以为戒,不仅自己不要违法种植,还要向亲戚、朋友宣传,一旦发现及时举报,做学法、懂法、守法、尊法的好公民。”
在场的村民纷纷表示,把听证会设在村里家门口,体现了公开听证会的便民性,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检察官的一席话更起到了普法作用,今后会时刻将法律牢记在心中。
检察长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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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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